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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26 20:59:20  浏览:9023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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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


大连市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大连市人民政府




第一条 为保障个体劳动者年老时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辽宁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大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连市城镇内的个体劳动者,均应依照本办法参加养老保险。
本办法所称个体劳动者,是指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和其招用的从业人员,或未领取营业执照但从事有固定收入经营活动的自由职业者,以及下岗后自谋职业的人员。
第三条 个体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可在大连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60%-300%范围之内自行确定;缴费比例为自行确定缴费基数的18%。个体工商户招用从业人员的,业主须按自行确定缴费基数的10%为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从业人员个人
缴纳8%。
第四条 个体劳动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可按月、季、半年或一年缴纳,由管辖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每月10日前代为收缴。收缴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财政专户存储,收支两条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代办费用,由财政部门从收缴的个体劳动者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按一定比
例拨付。
第五条 个体劳动者收入较少或歇业无收入,不能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应向劳动行政部门所属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简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缓缴或不缴。
第六条 个体劳动者的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其缴费基数的11%计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作为社会统筹基金。
个人帐户储存额按大连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定期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缴纳养老保险费间断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不间断计息。
第七条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每年为参加保险人员打印个人帐户对帐单,并随时提供无偿查询服务。
第八条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
(二)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九条 个体劳动者退休后享受的待遇,按辽宁省政府的规定执行。
个体劳动者享受的待遇,先在个人帐户储存额中支付;个人帐户储存额不足支付时,从统筹基金中支付,直至失去领取条件时止。
第十条 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按退休时上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20%计发;个人帐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额的1/120计发。计算公式为:
基本养老金=上年度全市月社会平均工资×20%+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额÷120
参保人员虽达到退休年龄,但不同时具备第八条规定的其他条件,不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第十一条 个体劳动者未达到退休年龄,个人帐户储存额不得提前支取,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个体劳动者在参加保险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第十三条 非本市城镇户口的个体劳动者结束在本市个体经营,或本市城镇个体劳动者迁入外省、市定居,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亦可转移到重新从业地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继续参加养老保险。个体劳动者出国或到港、澳、台定居,其个人帐
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第十四条 个体劳动者在参加保险期间升学、应征入伍,其个人帐户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予以保存。
第十五条 个体劳动者不参加养老保险或无正当理由停止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个体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应及时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核定个人帐户储存额,持居民身份证到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 个体劳动者退休后,由所在地的区、街退休管理服务机构负责管理,并执行本市养老金调整办法。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劳动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199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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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目录第二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告2012年第28号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12]2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地方上报的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目录(第二批)予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1、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企业目录(第二批);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gg/2012gg/W020120821618112259025.pdf

2、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目录(第二批,请到www.ndrc.gov.cn查阅、下载);
3、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销售网点目录(第二批,请到www.jienenghuimin.org查阅、下载)。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2年8月19日


关于做好2006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关于做好2006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函字[2006]17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6〕15号)部署,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现就做好2006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2006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基本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的原则,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三强化、三严格”(即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职责,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严格责任追究)的要求,推动“五要素”落实到位,推进法制建设,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深化重点行业整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着力推广先进技术、加强行政许可实施后的监督检查,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完成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为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做出贡献。重点做好以下8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推进法制建设,加强标准制定(修订)工作

安全监管总局将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拟订《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汽车加油(气)站安全检查规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组织制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系统数据接口标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车载终端安装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完成国家标准《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条件》制定工作。

二、以安全发展为主旋律,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要把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原则贯穿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始终。除参与和配合全国第五个“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外,将着重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要按照《关于宣传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通知》(安委办〔2006〕2号)和安全监管总局1月25日召开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视频会议的要求,迅速掀起宣传贯彻活动的高潮。在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上公布《烟花爆竹安全知识问答》,配合中央电视台制作烟花爆竹购买、运输、携带、燃放安全知识专题宣传片。开展对省级安全监管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员学习《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辅导活动。

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深化重点行业治理

建立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完善联合执法检查机制。要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部门联络员会议或联席会议为平台,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建立和执行地区间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协查制度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

深化重点行业治理,着重解决突出问题。在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着重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和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对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监控,重点打击超载,防范翻车引起的泄漏事故。在北京周边7个省(市)和上海、浙江、江苏3个省(市)率先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扭转危险化学品运输泄漏事故多发状况。二是商请各地确定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搬迁方案,并按计划实施。三是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深入开展查隐患、反“三违”活动。四是对2005年12月31日以前没有提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申请的单位,以及今年3月31日之前未能获得经营许可、6月30日前没有获得生产许可的单位,都要依法予以关闭。

在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37号),落实部门监管职责,严格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环节的安全综合监管。二是以实施行政许可和安全标准化为手段,引导烟花爆竹生产尽快步入工厂化、机械化、标准化、科技化和集约化发展轨道,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程度。三是严禁生产企业“三超”(即超能力、超药量、超定员)生产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四是逐步实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和运输配送制度,严禁超量储存和运输。五是加大联合执法督查,继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六是对2005年12月31日以前没有提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2006年3月31日前仍不具备发证条件的生产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

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督促有关中央企业落实规范国有大企业安全管理的指导性意见,发挥大型企业排头兵作用。深刻吸取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重大水污染事件教训,认真落实安全监管总局、环保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提出的各项措施,务求实效。继续督促各类化工企业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二是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推广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管理经验。组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宣传贯彻工作,加快安全标准化工作进程。总结南昌市危险化学品市场管理经验,推进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集中交易、统一管理、指定储存、专业配送、信息服务的安全管理模式,建立危险化学品流通领域可监控的安全监管机制。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今年要初步建立起常用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数据库。结合全国开展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配合公安部、交通部、铁道部、质检总局等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检查。三是督促烟花爆竹生产、批发单位和零售网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条件、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资质审核。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全面实行安全标准化,规范生产企业用工登记制度,改善从业人员作业条件,降低作业场所人员密度。鼓励中介机构和专业院校,帮助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

五、大力推广先进技术,提高防范事故能力

组织推广应用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控系统,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管理机制,对运输易爆、剧毒危险化学品的汽车罐车、火车罐车和船舶进行全程监控。继续推广应用阻隔防爆技术,提高成品油储存设施、运输工具的安全水平。组织专家对湖南省安全监管局推荐的“芬芳环保安全型”、“华安一号”两种氯酸钾替代药物进行专家论证。

凡发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特大事故、中央企业的重大事故,安全监管总局都将跟踪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情况,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影响大小,派相关司局负责人或处室负责人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要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见性和敏感性,认真做好应急救援信息服务。

六、推进信息系统建设,促进许可制度实施

整合已经运行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政务信息系统、包装物容器定点企业信息系统,建立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包装物定点生产企业数据库,促进有关行政许可制度实施工作。在调研的基础上,对已研发的图像监控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进行专家论证。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政务信息系统,提高该系统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七、加强审批后的监督检查,保证许可制度实施效果

一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以下简称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要按照要求,按时发布相关公告。在4月30日前,公告责令限期整改后取得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在7月15日前,公告责令限期整改后仍不具备发证条件并予以关闭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二是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未提出许可证申请的企业名单。在同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下,对这类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停业,责成有关部门吊销相关证照,依法予以关闭,并发布公告。三是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已提出许可证申请但不具备发证条件的企业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四是认真执行许可证颁发工作进展情况每周报告、季度通报制度。五是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主要是重点地区企业停产、停业、整改、关闭、发布公告、计划安排等工作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

八、开展国际交流学习,认真做好示范合作项目

2006年是安全监管总局与陶氏化学公司开展为期三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示范合作项目的第一年,认真执行与陶氏化学公司签署的《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示范合作项目意向书》、共同研究制定的《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示范合作项目三年计划》。2006年合作项目的重点行业是液氯、液氨等行业,示范企业是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的中小企业;主要内容是开展安全标准化,推广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安全管理经验,学习陶氏化学公司管理经验与做法。

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事业单位和协会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落实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为实现今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做出贡献。




二OO六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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